死了还治病,哈医大二院又出名了 端木赐香 百度百家首发 不得不说,哈医大选的时间点不错,2014年的清明节前后,再次名扬四海——天涯论坛有人发帖 :《哈医大二院在病人死后依然开药,药单一天输液41组》。发帖人称,妹妹2014年2月在哈医大二院病逝,ICU病房住院13天,花费21万余元。然而发帖人发现,妹妹24日去世,而25日,医院打印的费用清单上,仍有动脉采血、静脉输液、脉压测定、雾化吸入等治疗项目的收费。 见鬼了吧? 20日医院打印的一份费用清单上,当日静脉输液41组。输液41组,应该是大小液41瓶吧。同志们,这是输液啊还是叫病人游泳啊。 2月18日的清单里面,出现了持续呼吸功能检测、动脉内压力监测、血氧饱和度监测、中心静脉压测定、呼吸机辅助呼吸、连续性血液净化、无创血压脉搏监测、心电监测等八个项目,显示收费数量为25小时。 这个更见鬼了,全天候监测,最多也就24个小时,你家医院多大的能耐,请来都敏俊了?一天监测人家25个小时,还是让时间停滞不前了?都敏俊再能,也就是停滞一分钟,你医院却一天凭空多搞出一个小时? 哈医大二院4月3日针对此事在其官网发表声明说:经医院与患者家属共同核对费用,确认多出18824.37元,医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查找原因。经查证,多收之款系因患者由呼吸内科转入ICU过程中,发生了误计误收,把转科当天在ICU 发生的费用误计到呼吸内科,而ICU病房在患者死亡后,办理患者出院结账时,发现本病房有未收的费用,遂进行补收。 问题是,这些解释仍不足以解释后两个问题:全天候监测为什么有25个小时,一天使用静脉输液41组到底是干嘛!还有,在同一个医院里转个科室,就可以发生这么多滑稽的问题,那病人要是转个院呢?又该发生什么问题呢? 不过在我看来,哈医大二院这次的反应,比上次强多了。上次吧, 2005年,哈尔滨一所中学的离休教师、恶性淋巴瘤患者翁文辉因化疗引起多脏器功能衰竭住进该院。67天的时间,家属交了140万元的住院费,买了400多万元的自备药品交给医院。最后,病人没有抢救过来——这个可以有;但是其它问题,则同样见鬼: 其一,7月31日,给病人输血、血小板和白血球83袋,共16000多毫升,盐水106瓶, 葡萄糖20瓶。又是游泳项目么? 其二,翁文辉去世两天后,还有收费项目。看来死后收费,不是一例两例了,然则这样收费,是想要患者交冥币么? 其三,翁家自买的400多万元药品很多都没用到老人身上。比如6月9日和13日,医生用了140支沐舒坦,实际却领走了212支。 其四,在职博士研究生王雪原是翁文辉的主治医生,负责下达对日常用药的医嘱。但是有些用药医嘱不是他下的;大量由他“签署”的医嘱中,只有一小部分是他自己签的,仅7月11日的医嘱中,他的“签名”就有4种字体…… 这些也许还不算最见鬼的,最见鬼的,是事发后,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党委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杨慧在电视上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对着全国观众表白说:“我们二院我可以说就是一所人民的医院、一所农民的医院,要用过去的话来讲,就是一所贫下中农的医院”! 这是强奸的节奏么? 人民,农民,贫下中农,就这样挨个被这个女书记给强奸了!最后,强奸犯给撤了。但是医院类似的问题,并没有根除。好在,医院没有再次出现这样的“强奸犯”。这就是进步吧? 我承认,医院有医院的难处,医生有医生的苦衷,但是医院毕竟是救死扶伤的机构,不是粗犷式的农业经营,职业化、专业化、精准化,是起码的要求。比如转个科室,就发生费用误计误收的问题,但是,明明你们都是多收,没有少收过一次啊。至于生死问题,更是不能误的了!还是那句话,这不是割韮菜啊!多一把少一把没啥大问题的! 阅读完标题为(死了还治病,哈医大二院又出名了)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信息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