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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货车司机交通违法51起 超车致1人死亡

2014-06-05 21:45 来源:网络 浏览:
图为事故现
广西一货车司机交通违法51起超车致1人死亡(图)

  图为事故现场。 韦豪强 摄

广西一货车司机交通违法51起 超车致1人死亡

  图为事故现场。 韦豪强 摄

  广西柳州市交警部门6月5日通报,该市一货车司机驾车超车时刮碰路旁电动车,碾压车手致其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查证,该男子8年共计交通违法51起。

  据警方介绍,6月3日21时20分,警方接警后在柳江县城柳堡路矿石加工厂路段事故现场看到,一辆桂B××133号牌枣红色重型自卸货车后有两条10余米长的轮胎制动拖印。不远处,躺着一辆电动车和一男子,男子仰面朝天,口鼻流血,胸腹部及臀部遭车轮碾压已无生命体征。

  经交警勘察,在大货车右前轮及右侧护栏处,留有数处清晰的碰刮擦印。

  经查,货车司机男子李某,现年33岁,柳城县人,以驾车替人运货为生。李某陈述,其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经事发路段时,打开右侧转向灯欲从前方大货车的右侧超车,刚超车驶至大货车右侧时,听到自车右侧有异响声,其急忙踩急刹车,却看到电动车及车手已倒在地上。

  李某表示,在超车时,自己的注意力多在前方,未顾及右侧及后方,根本不知道电动车从何方驶来。

  为进一步调查了解事故发生根源,事故处理民警对李某及车辆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李某自2005年以来,至今共有51起被处罚的记录,多为超速行驶、载物超重和遗洒、车况不良、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侧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警方经查认定,李某因违反这一规定,最终酿成该起事故。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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