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港首页 | 资讯  | 京都  | 科技  | 体育  | 娱乐  | 教育  | 房产  | 健康  | 育儿  | 图库  | 专题  |

首页  | 北京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红人  | 历史

> 资讯 > 社会 > 正文

没保持安全车距肇事酒驾司机危险驾驶获拘役

2013-09-27 20:19 来源:网络 浏览: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汤洋)司机酒后驾车肇事,导致两车损坏。

  交警部门认定,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是肇事的直接原因。

  昨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司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2012年8月21日晚,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与昆山东路路口,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王某驾驶的吉普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两车损坏。

  事发后,经检验,单某静脉血中乙醇的含量为236.6mg/100ml。

  经交警部门认定,单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前车有保持安全车距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他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有责任。

  单某今年63岁,吉林人,本科文化。2012年8月末,单某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9月被取保候审;今年9月,被批准逮捕。

  今年8月末,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将此案起诉到法院。此前,单某与王某已经达成和解协议,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8800元。

  昨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单某当庭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单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单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判单某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原标题 [没保持安全车距肇事酒驾司机危险驾驶拘役]

以上内容来自:华商晨报

[责任编辑:yf001]



阅读完标题为(没保持安全车距肇事酒驾司机危险驾驶获拘役)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