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资料图 性侵女学生 律师称对方“盗精液” 在办公室强行发生关系未果;法院认为其遇反抗继续猥亵、发泄不属犯罪中止,以强奸未遂从轻判刑4年 19岁女大学生小美(化名)因男友被打想请律师,结果却被律所主任在办公室内性侵。 被告人张勇因涉嫌强奸罪受审时表示,事发过程中,自己曾犯罪中止并手淫,小美用手盗取了其精液。 近日,一审法院没有采信张勇的辩解,以强奸罪未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律所主任强奸女大学生 称对方盗取精液】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在办公室内强奸女当事人(一名19岁女大学生)。被抓后他一度称:自己本来“犯罪中止”,但被害人“用手盗取自己精液”。法院没有认定其说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男强奸女大学生称对方盗取精液(图文无关) 受害人 遭强迫为律师手淫 2012年6月,19岁的女大学生小美因男友被打,二人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蓟门校区)内的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委托该律所主任张勇与打人方协商赔偿事宜。 小美称,2012年9月13日下午,张勇打电话让她到律所谈案子,并要2000元费用。她离开张勇办公室、准备去取钱时,张勇抱了她一下,因以为是“礼节性”拥抱,她没在意。当日17时,她再次接到张勇让她去办公室的电话。 小美称,她进门后把钱给了张勇,但对方把门关上、扑了过来要抱住她,她大喊“张律师你干吗”。结果,张勇捂住她的嘴说“别喊,谅你也不敢告我”,还表示只要和他发生关系就全力帮忙打官司。随后,张勇在她身上作出下流动作并要强行发生关系。其间,因她不停挣扎,张勇无法发生关系而开始强行握着她实施手淫。 当晚7时多,小美到海淀北太平庄派出所报案。
当年10月24日中午,张勇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