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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被护士烧伤 扣除当月绩效难道这就是医院的措词?

2015-03-29 12:02 来源:网络 浏览:
近日一篇《深圳一医院护士点燃尿裤烧伤婴儿,隐瞒6天》讲述的是:烧伤早产儿,事发6天后,家长才获知此事。昨天早上,深圳市人民医院有关领导向患儿家属道歉,院方承认存

  近日一篇《深圳一医院护士点燃尿裤烧伤婴儿,隐瞒6天》讲述的是:烧伤早产儿,事发6天后,家长才获知此事。昨天早上,深圳市人民医院有关领导向患儿家属道歉,院方承认存在管理过失。并对新生儿科护士长及当事护士提出严厉批评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早产儿被护士烧伤 扣除当月绩效难道这就是医院的措词?

  护士点燃尿裤烧伤婴儿

早产儿被护士烧伤 扣除当月绩效难道这就是医院的措词?

  护士点燃尿裤烧伤婴儿

  昨天中午,深圳市人民医院发表公开致歉信就此事作出回应。称3月17日护士采血检查消毒时,不慎将患儿灼伤,造成左踝15×10mm灼伤,目前正在全力救治。针对此事,医院也作出决定:对护理部提出严厉批评,对新生儿科护士长及当事护士提出严厉批评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小孩子被烧伤难道就就提出严厉批评?怎么给批评法?扣除当月绩效?难道这就是医院的措词?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机构,病人的安全才是重中之重,就凭医院的一句扣除绩效工资和严厉批评就给病人家属一个当事人满意的结果了吗?

  另外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为什么事发6天后家属才获悉此事?难道真是医院的层层审批就用了144个小时才审批完?也有可能是医院所为的审批,是在给医院给患者的治疗的时间,但是别忘了患者才是医院的衣食父母?

  当事医院也不能就因为提出严厉批评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而当做是对患者的回应。当事医院领导和当事人难道就没有一点愧疚之心吗?

  今年3月16日,深圳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接收了一名低体重早产儿,伴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早产儿出生时30周加5天,体重只有1.58公斤。入院时病情危重,医院已经向家属下发病危通知书。

  早产儿入院一天后,因护士操作不当不慎被灼伤。市人民医院相关人士透露,护士在采血检查、无菌操作消毒时,用酒精灯消毒针管和装血的试剂口,不小心手一抖,把纸尿裤点燃了。随后护士立即灭火,手也被灼伤。

  昨日,市人民医院对外通报显示,3月17日护士不慎将患儿灼伤,造成腹部4处米粒大小的小水泡及左踝“1.5厘×1厘米”大小的灼伤。目前,4个小水泡已痊愈,左踝灼伤伤口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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