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港首页 | 资讯  | 京都  | 科技  | 体育  | 娱乐  | 教育  | 房产  | 健康  | 育儿  | 图库  | 专题  |

首页  | 北京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红人  | 历史

> 资讯 > 社会 > 正文

李在珂给李某某案定性:嫖娼过程中施暴力

2013-11-24 10:46 来源:新浪娱乐讯 浏览:
律师李在珂
律师李在珂

    新浪娱乐讯 23日,李某某等强奸案魏姓被告代理律师李在珂微博称,李某某一案一言以蔽之,即:在有人明知受害人醉酒丧失意志的情况下仍强迫(介绍)其卖淫,李某某等五人在嫖娼过程中因实施暴力而触犯刑律的“强奸案件”。

  当天,他点阅网友留言,连续回复有关案情的种种“能说与不能说”。其中一条欲盖弥彰说宣判“祸福难料,陡增变数”;一条转发网友“维持原判”评论,回应称“歪嘴和尚念错经了”;接着又说二审前看到李某某“惆怅无助”,勾起他为人父的护犊情节;最后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但“无罪基本无可能”,日后“从宽”仍有机会。(佩茗/文)

  声明:新浪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阅读完标题为(李在珂给李某某案定性:嫖娼过程中施暴力)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