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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告华谊要8610万分红

2015-04-14 09:18 来源:网络 浏览:
本报讯(记者 刘可 通讯员 杜丽霞)《西游降魔篇》号称票房收入12.48亿元,而影星周星驰却未按约定拿到票房分红。近日,周星驰控股的崴盈投资有限公司诉华谊兄弟传媒股份

  本报讯(记者 刘可 通讯员 杜丽霞)《西游降魔篇》号称票房收入12.48亿元,而影星周星驰却未按约定拿到票房分红。近日,周星驰控股的崴盈投资有限公司诉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索要《西游降魔篇》票房分红8610万元。

  据崴盈投资有限公司称,该公司于2012年制作了电影《西游降魔篇》,并就合作拍摄影片《西游降魔篇》事宜先后与华谊兄弟公司签订了《<除魔传奇>(暂定名)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一》。由于对影片市场评估较好,周星驰曾与王中军口头商定,若票房收入超过5亿元,华谊兄弟公司可给予原告票房分红。后来就票房分红问题,双方通过往来邮件确认的方式达成了《补充协议二》。截至2013年8月30日,该片实现票房收入人民币12.48亿元。因此,按照双方上述约定,原告作为《西游降魔篇》的制作方不仅应根据《合作协议》取得收益分成,还应根据《补充协议二》取得票房分红,两者共计人民币1.77亿元。但目前被告尚有人民币8610万元未向原告支付。

  但是,华谊兄弟公司辩称,即使《补充协议二》成立,其中涉及的票房分红基数应当为华谊公司实际取得的票房收入,而不是一般社会公众理解的总票房收入。票房总收入还需扣除院线分成,才是华谊实际取得的收入数,而该收入数并不足5亿元。此外,华谊兄弟公司还认为,就票房分红问题,确实洽商过《补充协议二》,但由于差距较大,双方最终实际并未签署,代表被告公司就该协议洽商的员工娄某也不具有签署的权限,往来邮件亦是洽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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